台灣人到日本玩,可以3個月免簽證(觀光簽)。但嫁給日本人,拿到的簽證就變成是【日本人配偶簽證】。剛開始拿到的是1年。我去年本來是5月1年期滿,但是當時就只記得換發外國人登錄證而以,完全忘了護照的簽證過期這件事,直到過了2個月,入國管理局的人發現我人還留在日本,才打電話來關切。

當時接到電話的婆婆和生重病的公公馬上一起載我去辦好手續,才結束這場驚魂。慎重的老公也因忘了這件事而懊惱。這讓我們今年更加小心,不要再重蹈覆轍。

上個星期四婆婆休假,準備帶我去辦提前換發簽證(到期日前一個月皆可辦理)。因怕漏掉證件,所以我先自己打電話到入國管理局去問清楚。當時接電話的先生告訴我要準備的資料有,

1.家族全員的住民票。「家族全員住民票」(じゅうみんひょう)
2.日本先生的所得證明書(平成24年度-當年度) 「所得証明書」(しょとくしょうめいしょ)
3.日本先生的納稅證明書(平成23年度-去年度) 「納税証明書」(のうぜいしょうめいしょ)
4.到郵局買4000日幣「収入印紙」(しゅうにゅういんし)


因為1-3證件需先到市役所(しやくしょ)辦理,所以婆婆先載我到市公所辦理。每一證件都需300日幣,共花了900日幣。然後就到郵局買了4000日幣的「収入印紙」。接著驅車前往入國管理局。

因為是星期四,還好人不多,趕快寫好申請表格。當輪到我時,以為證件都全部湊齊,結果櫃檯人員竟然告訴我,我少了最重要,且最需證明我是嫁給日本人的「戸籍謄本」(こせきとうほん)。。有點打擊的我告訴櫃檯人員說,早上接電話的先生並沒有告訴我耶..櫃檯人員也沒辦法,說那是必須的,所以婆婆只好又帶我跑一趟比較近的市役所(しやくしょ)去辦理「戸籍謄本」(こせきとうほん),450日幣。

再度趕往入國管理局,這次真的就沒問題了。櫃檯人員請陪伴我來的人(婆婆)寫一份保證人書「身元保証書」,然後請我寫一張明信片住址(通知書),即完成手續。他們告訴我們說,等收到通知書後,再依據明信片上所寫的時間,前來領取簽證。
但注意,要再準備的資料有,

1.日本先生的所得課稅證明書
2.身元保証書(入管局會給我們,帶回來給老公簽)
3.4*3照片
4.上述的4000日幣「収入印紙」


這次是我第3年辦,照以前前輩說,大家幾乎都是1年,1年,然後3年。所以也希望這次可以得到3年,就不用每年跑來辦了。

等簽證完成後,就可辦理「再留卡」了。

我們外籍新娘要在國外生活,並非那麼簡單就可滯留的。還好我家老公很貼心,什麼資料都會幫我準備好好的,該辦的事都寫在他的日曆行事曆上,如果平日他要上班,就會請婆婆休假時載我去。其實想想,我們住在異國,其實是受外國家人的照顧比較多,所以一切都要互相,因為大家都是一家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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